院属各部门:
教育厅2010、2011年教育厅自然科学立项任务书已由教育厅审核、盖章,请各项目组派人来科研处领取任务书,并填写项目管理证书。注意事项如下:
1、为保证任务书能够由项目负责人妥善保存,请每项目组负责人(或委派专人)来领取并填写项目管理证书,谢绝一人代表多个项目组领取;
2、项目组领取任务书后,应按照任务书上的项目进度按时完成预期目标;
3、领取时间:6月1~3日,领取地点:行政楼522房间,电话:6592 8129
附:2010年立项名单 、 2011年立项名单
科研处
2011-06-01